多年前,提到“骚扰”一词,大多数人只知道“骚扰信”。而随着科技的日益发展,骚扰的方式也不断创新。
固定电话进入寻常百姓家,应运而生了“骚扰电话”;网络的广泛应用,继而出现了垃圾邮件的骚扰;手机的普及,自然而然地有了“骚扰短信”。 面对种种骚扰,我们真就只能听之任之、束手无策了吗?
其实,惩治“骚扰”还是有招的。
针对垃圾邮件的骚扰,目前多家提供邮箱服务的网站,都设立了“举报”功能和“屏蔽”功能。邮箱使用者只要不高兴,就可以“想拒绝谁,就拒绝谁”。相比之下,“骚扰短信”最令人头疼,除非手机使用者取消短信业务,否则你只能被动接收。
那么,谁来管管“骚扰短信”呢?
对此,运营商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。既然运营商是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的,那么其就有义务让消费者免受骚扰。
此外,有些短信是企业通过网络或发短信设备发送的。面对如此来源的短信,如果消费者不满意,或许别无他法,只能诉诸于法律。 |